智信成长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-巨额赎回公告
尊敬的份额持有人:
根据智信成长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基金合同的约定,因投资人有赎回基金份额的需求,我司于2020年6月19日开放,为此基金的临时开放日并提交份额赎回申请。本次赎回确认为巨额赎回,且赎回款已分配完毕。
自本次赎回完成之日起,本基金上存续资产净值不低于100万元,将继续正常运作。
特此公告。
无锡市智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20年6月24日
智信成长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-巨额赎回公告
尊敬的份额持有人:
根据智信成长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基金合同的约定,因投资人有赎回基金份额的需求,我司于2020年6月19日开放,为此基金的临时开放日并提交份额赎回申请。本次赎回确认为巨额赎回,且赎回款已分配完毕。
自本次赎回完成之日起,本基金上存续资产净值不低于100万元,将继续正常运作。
特此公告。
无锡市智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20年6月24日
请阁下详细阅读本提示
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:"私募基金管理人、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,不得通过报 刊、电台、电视、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、报告会、分析会和布告、传单、手机短信、微信、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。"
无锡智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谨遵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之规定,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。
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且满足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关于"合规投资者"标准之规定,即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,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,且个人金融类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;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,或为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。
在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前,请您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,并将页面滚动至本页结尾“接受”或“放弃”键,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继续浏览还是放弃。
如果您点击“接受”键,视您为合格私募投资者,满足合格私募投资者条件,已知晓证券私募投资基金的高风险、高波动属性,并愿意且能够承担这种风险和波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