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基金投资者:
根据《智信成长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及补充协议内容的约定,本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的需要,现增设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19日为本基金的临时开放日,合格投资人可根据基金合同关于申购和赎回的约定,在临时开放日进行赎回。
此次临时开放日后,基金开放日仍按基金合同原先的约定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无锡市智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20年06月18日
尊敬的基金投资者:
根据《智信成长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及补充协议内容的约定,本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的需要,现增设2020年06月19日至2020年06月19日为本基金的临时开放日,合格投资人可根据基金合同关于申购和赎回的约定,在临时开放日进行赎回。
此次临时开放日后,基金开放日仍按基金合同原先的约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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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市智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20年06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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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四章第十四条规定:"私募基金管理人、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,不得通过报 刊、电台、电视、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、报告会、分析会和布告、传单、手机短信、微信、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。"
无锡智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谨遵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之规定,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相关私募投资基金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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